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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六十七条内容是什么(刑法六十七条条文解释)

律师解答:

第一,“坦白从宽”纳入自首, 使其正式成为一项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解除了或被告人虽有坦白, 但不一定能得到从宽处罚的顾虑;第二,解决了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同种罪行却不能认定自首, 也不能给予从轻处罚的问题;第三,解决了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同种罪行却不能认定自首, 也不能给予从轻处罚的问题。

法律依据: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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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刑法第六十七条内容是什么(刑法六十七条条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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