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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问:被公司辞退,会写入个人档案吗?

答:若被辞退了,档案里是不会有不良记录的。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且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解除劳动关系情况只会显示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且不注明离职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若被公司开除,要看所在公司是否拥有员工档案管理权。一般来说,如果是国有企业在册职工,是会记入档案的。如果是民营企业职工,若未取得员工档案管理权,只会记录在公司的人事档案中,一般不会记录在所在人力资源中心的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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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关于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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