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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笑气案宣判其处罚是怎样(非法经营笑气立案标准)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是一种国家列管的危险化学品,具有麻醉作用,长期吸食危害极大,被称为“软性毒品”。近日,重庆警方破获一起涉嫌非法经营“笑气”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现场查获尚未贩卖的“笑气”共61罐,约1300升,涉案金额30余万元。

今年1月,渝北区公安分局禁毒支队在工作中发现,社会闲散人员张某某有非法贩卖“笑气”的重大嫌疑。通过民警深入摸排,在掌握了张某某等人的犯罪证据后,渝北警方开展收网行动,一举将涉嫌非法经营“笑气”的张某某、谭某某抓获。

两名嫌疑人落网后,渝北警方深挖扩线,又抓获了相关的8名涉案嫌疑人,并在张某某位于巴南区的仓库内,查获尚未贩卖的“笑气”共61罐,约1300升。

经审查,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从2020年4月至今,通过贩卖“笑气”非法牟利约8余万元,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办案民警介绍,嫌疑人张某某为贩卖“笑气”牟利,还伪造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许可证,把买来的大罐“笑气”分装后,再以每小罐两三百元的价格贩卖给其他人 。

据了解,2015年一氧化二氮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根据相关管理条例,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张某某等人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对外销售“笑气”,其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构成了非法经营罪。渝北禁毒民警介绍,“笑气”有麻痹、麻醉的作用,过多吸入后会不由自主地发笑,它对人的身体危害特别大,长期吸食会破坏人的神经系统,一旦过量还会造成瘫痪或者致人死亡。目前,张某某等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本案也是我市侦破的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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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经营笑气案宣判其处罚是怎样(非法经营笑气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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