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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撤销权司法解释)

什么是撤销权?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时撤销权成立的要件有哪些?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谁?撤销权的决定主体是谁?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以申请仲裁吗?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怎么办?我们一起去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第五章“合同的保全”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解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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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撤销权司法解释)》
文章链接:https://www.lawbaike.com/zhishi/460438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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